12月22日,由天津院承包、矿山事业部负责执行的陕西富平生态矿山总承包项目,在公司领导的持续关注以及项目部全体同仁的艰苦努力下,历经近两年的时间,取得了业主签发的项目PAC证书,这标志着整个矿山施工工作已告结束,项目进入质保期。
该项目合同金额1.25亿元,合同工期八个月,自2012年11月1日开始,但当时业主尚未完成矿山征地工作。本项目破碎输送系统已于今年5月底一次性通过了业主组织的技术性能指标考核;10月23日,由业主组织,政府相关部门主持,工程监理、各施工单位以及天津院项目管理及设计者代表共同参与的竣工验收中,工程以优异的施工质量,较为完备及合格的施工资料等,顺利通过了验收,确认矿山工程为合格工程。
12月17日,业主组织自身集团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对整个矿山工程进行验收大会,天津院派出总经理助理孙伟,在项目经理黄东方等陪同下,积极参与。实地验收之后的总结会议上,业主领导对于天津院承建的该项工程给予了较高评价,认为矿山工程验收合格,并表达了希望与天津院继续深化各方面合作的愿望。孙伟表示天津院视陕煤集团为真诚合作伙伴,将一如既往发扬优良传统,继续以自身的优势技术与扎实的工作作风来为客户服务,共同创建更多的优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