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天津水泥院有限公司获得了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和天津市地方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公司将连续三年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相关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居民企业,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体现了天津院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实力,将对天津院在新常态下的转型升级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